希望田野上的“生力军”
——西藏供销合作社改革工作综述
“以前除了五六月份去挖虫草外,其余时间都是闲着,也没什么收入。现在,我加入合作社从事农畜产品收购加工销售,每个月有3000多元的固定收入,生活更踏实了。”昌都市丁青县羊塔村琼贡仓药材加工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塔嘎对自己现在的生活十分满意。
西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自2012年恢复成立以来,深入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把实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与恢复重建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同步推进,积极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区供销合作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局面。
完善改革顶层设计
火车快不快,全靠车头带。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把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谋划,以处理好“十三对关系”为工作方法,印发了《西藏自治区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并成立了由自治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亲自挂帅、区直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自治区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专班,建立了联席会议机制,为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提供了有力指导,明确了发展方向和目标任务。
自综合改革以来,西藏自治区统筹解决了3个市地、8个县的机构编制,阿里地区提前谋划、主动作为,恢复成立了所辖所有县区供销社组织机构,为供销社改革发展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2018年底,为全面总结推广全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经验做法,西藏自治区召开了全区综合改革试点经验交流会。组织日喀则市、阿里地区供销合作社分赴林芝市供销合作社学习交流,推动了综合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
用心服务基层产业
在实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中,西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坚持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与社属企业组建工作齐头并进,按照“社企分开、双线运行”机制建设要求,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因地制宜对各市地实施分类指导,坚持抓重点、抓关键,推动改革逐步深化,各市地社属企业组建工作也在积极探索和有序推进中。
2017年,林芝市设立1000万元供销社综合改革专项资金,林芝市工布江达县配套180万元资金,支持县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
西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通过申请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供销总社)基层组织发展专项资金,成立发展了山南市乃东区西藏民主改革第一村克松供销合作社等11家基层社;率先在林芝市工布江达县成立了首家由供销合作社领办创办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支持专合组织发展
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要求,坚持为农、务农、姓农,西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大力发展合作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
截至今年9月,“新网工程”累计投入资金5226万元,共计建成49个项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累计落实资金1360万元,共计实施项目7个,累计带动新增专业户2300余户,增加农牧民就业岗位4000余个,实现营业收入近3.4亿元。
针对西藏自治区特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存在的品牌化营销意识和规范化经营水平普遍较低等现状,在供销总社的组织帮助下,对全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进行了农村电子商务、产品营销、市场拓展等专题培训,有效提升了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化、标准化生产和经营,切实提高了西藏自治区特色产业自我发展能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同时,通过“互联网+扶贫”,依托“供销e家”,利用展会、新媒体、电商、实体店等各种宣传、销售平台,帮助包括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等企业实现销售收入5500余万元,为高原优质特色产品“走出去”搭建了平台,进一步拓宽了特色产品流通渠道,提升了特色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有效带动了农牧民脱贫致富,助推了特色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
“供销合作社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农业农村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将紧紧围绕发展、稳定、生态三件大事,努力构建以联合社机关为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以社属企业为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服务农牧民生产生活、带领农牧民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使供销合作社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牧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西藏自治区供销社相关负责人说道。
李梅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