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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版:四川新闻
内容详情 2020年01月17日 返回该版首页

四川启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

四川启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

本报讯(记者 胡斌)昨(16)日,记者从四川省政府获悉,四川近日正式印发了《四川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将在省级层面选择3-5户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深化改革试点,促进该项改革试点工作从侧重模式探索向更好发挥功能作用转变,从探索国有资本运作经验向建立投资、运营体制转变,从产业快速扩张向布局结构优化转变,不断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更好服务本地战略需要。

据了解,早在2013年,四川就积极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相关决策部署,开启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探索。2014年,川商集团通过重组方式组建成为四川省第一家国有资本投资公司;2015年,将四川发展改组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此后,陆续将川投集团、旅投集团、华西集团、铁投集团、交投集团等5户省属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此次出台的《实施方案》,是依据国家标准指南、结合四川实际的再深化、再部署。

《实施方案》明确,省级层面将继续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授权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深化试点,在现有基础上选择3-5户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深化改革。同时,明确将推进省政府直接授权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选择由财政厅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的企业以及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范围内的企业稳步开展。市(州)层面,试点工作由各市(州)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可结合实际改组组建1-2户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积极稳妥组织开展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功能定位进行了明确,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均为在国家授权范围内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以资本为纽带、以产权为基础依法自主开展国有资本运作,不从事具体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四川省产业发展决策部署,优化国有资本资源配置,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在公司组建方面,按照功能定位、目标任务和布局领域,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可采取改组和新设两种方式设立,可以通过资产置换、无偿划转或市场化方式重组整合协同效应较高的国有资本。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建立以战略目标和财务效益为主的管控模式,对所持股企业考核侧重于执行公司战略和资本回报状况。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建立财务管控为主的模式,对所持股企业考核侧重于国有资本流动和保值增值状况。

同时,《实施方案》明确,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不设股东会,设立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各组织依法依规履职行权。由政府或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政府或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可以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部分职权。根据授权,董事会负责公司发展战略和对外投资,经理层选聘、业绩考核、薪酬管理、向所持股企业派出董事等事项。董事会成员一般为7—9名,由执行董事、外部董事、职工董事组成。外部董事应在董事会中占多数,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可设副董事长1名。党组织书记、董事长一般由同一人担任。

此外,在具体试点上,《实施方案》要求,省级层面,继续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授权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深化试点,并选择3—5户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深化改革,按程序报省委省政府批准后实施。市州层面,结合实际改组组建1—2户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积极稳妥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如根据甘孜的地方性方案,甘孜州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为了州本级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