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报刊平台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72 邮发代号:61-41 总编辑:李晨赵 Email : xnsbshe@126.com
第04版:西南各地
内容详情 2018年08月21日 返回该版首页

贵州加大中等职业学校 违规招生查处力度

贵州加大中等职业学校

违规招生查处力度


近日,贵州省教育厅下发通知,就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行为进行部署。

据了解,贵州省中职招生实行注册入学制度,招生学校及招生专业名单由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公布,未经公布的中等职业学校(含高职院校中专部)不得开展招生活动。同时,严格实施中职招生“阳光工程”,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教育局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招生体制机制,严格审查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资格,加大对各类违规招生行为的查处力度。

贵州省要求各中等职业学校(含高职院校中专部)要运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准确填报、更新学生学籍信息,确保学籍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严禁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格的办学机构挂靠其他中等职业学校进行招生并注册学生学籍,严禁中等职业学校“一校两牌”注册学生“双重”学籍,严禁中等职业学校虚报学籍或保留流失学生学籍,严禁将普通初中、普通高中、普通高校在校生注册为中职学生学籍等。

按照要求,各地和学校应围绕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实际,努力形成紧扣产业、结构合理、特色鲜明、错位发展的专业体系。设置新专业应进行科学论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系统进行报备,未经备案,一律不得开设。

在严控联合办学方面,贵州省要求职业学校联合办学要以提高质量为目标,实现专业共建、师资共享,共同加强课程建设、实训条件建设、教学资源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其中,省内联合办学主体学校,原则上为国家级、省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合作学校须为达到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要求的合格的中等职业学校。省外学校来黔开展联合办学的主体学校,经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资格审核,于每年7月30日前(逾期不再受理)到贵州省联办学校所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后(联办学校为省属学校的直接到省教育厅办理备案),方可在贵州省进行中职秋季招生。

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