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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版:商界
内容详情 2018年08月28日 返回该版首页

银保监会废止修改部分规章 外资在华银行业务料迎新机遇

银保监会废止修改部分规章

外资在华银行业务料迎新机遇


近日发布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取消了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实施内外资一致的股权投资比例规则。专家和外资金融人士认为,此举为外资投资入股中资银行提供了稳定的政策预期,为内外资创造了统一、公平、透明的规则体系,外资机构在华银行业务料迎“新机”。

    首先,实施内外资一致的股权投资比例规则,不再把外资作为一个“特殊群体”来看待,为其全面打开了极具潜力的中国市场空间。尤其是删去“关于单个境外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作为发起人或战略投资者向单个中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及作为战略投资者向单个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20%、多个境外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投资上述机构入股比例合计不得超过25%的规定”,意味着未来外资的控制权或经营自主权会显著提高,从而大大提升了外资机构在华发展的预期和信心。

    其次,在实施新的股比规则之后,未来在外资银行业务准入层面的内外资一致性也值得期待,外资银行业务范围有望大幅扩大,尤其是更多专业的外资资管机构正加速“进场”。

    据了解,外资在华银行业务布局中,银行资管业务市场最受看重。有机构预计,中国资产管理规模在2019年会成为全球第二大。在全球十大资产管理机构中,以银行作为主体或者以银行为母公司的机构有5家。因此,外资在华银行资管业务的布局正全力加速。

    实际上,庞大的中国金融消费市场正成为不少外资金融机构的强劲增长点。数据显示,上半年,渣打集团在中国内地的税前基本盈利同比增长62.8%;恒生银行上半年在中国内地实现税前盈利2.59亿元,同比增长266.7%。

    业内人士认为,外资机构在资管、私行等业务方面的丰富经验,将成为其在华发展的“竞争法宝”。未来随着外资银行业务范围的逐步扩大,其在华“吸金”能力不可小觑。

    不过,中国金融业开放不断扩大,对于外资机构而言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外资金融机构应考虑如何选择适当方式、适当策略进入中国市场,以避免“水土不服”。专家认为,现阶段外资机构在中国面临的最大挑战并非持股比例和业务牌照限制,而是本土化问题。直接把海外模式搬到中国是行不通的,开放并不是简单的持股或合营。未来外资在华银行业务模式需要针对具体业务、不同区域,制定差异化的经营策略才能产生“化学反应”。

    此外,扩大开放并不意味放弃审慎监管。全球各国对于金融领域的监管和限制都非常严厉,如何适应中国金融监管环境对于外资金融机构也尤为重要。

陈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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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发文推动银行业开放举措落地


为推动已宣布的扩大银行业开放举措尽快落地,银保监会日前发布《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取消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实施内外资一致的股权投资比例规则,持续推进外资投资便利化。

    决定的主要内容包括废止《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遵循国民待遇原则,不对外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作单独规定,中外资适用统一的市场准入和行政许可办法;取消《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对外资入股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股比限制。

    决定明确了外资入股的中资银行的监管属性和法律适用问题。按照中外资同等对待的原则,明确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商业银行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按入股时该机构的机构类型实施监督管理,不因外资入股调整银行的机构类型。为中外资入股银行业创造公平、公开、透明的规则体系,保持监管规则和监管体系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此外,决定明确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银行,除需符合相关的金融审慎监管规定外,还应遵守我国关于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投资的外资基础性法律。

李延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