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评定公布三十六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
记者从国家文物局官网获悉,该局近日发布了《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截至2018年8月,国家文物局已评定公布20个省(区、市)36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总面积达61万公顷;另有24个省(区、市)67处考古遗址公园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名单。
《报告》显示,2017年,国家文物局组织开展第一批、第二批共24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估工作,评估时段为2014年至2016年。在此时段,24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共接待游客累计超过8000万人次,其中免费游客近4472万人次,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和公益性特色突出;年度游客总量分别为2585万人次、2622万人次和2881万人次,总体稳定、小幅逐年递增。
《报告》要求,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创建及运行应合理确定公园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方式和强度,鼓励依托公园开展文化创意产业、文化旅游、生态农业等低强度开发利用,协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依托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鼓励、引导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个人参与公园相关的经营活动和志愿服务,允许通过市场化手段提升公园展示利用和文化服务质量。
《报告》强调,到2035年,建成一批能够代表中华文明发展历程和一体多样格局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基本完成,遗址考古研究、本体保护、环境整治等工作有序开展,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大型古遗址保护利用之路。
沈仲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