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德阳结合市场主体登记职能
力促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本报记者 李鹏飞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国办发〔2018〕104号),全面落实四川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切实释放市场红利,近日,四川省德阳市工商局结合市场主体登记职能,制订具体措施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据了解,具体措施包括:降低民营企业市场准入门槛。进一步简化登记流程,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探索建立企业名称争议评审机制,完善争议调解及强制纠正措施,多渠道解决企业名称争议。
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将106项行政审批事项直接取消2项、改备案1项、实行告知承诺20项、优化准入服务83项,破解市场主体“准入不准营”难题。
简化登记备案事项。取消企业集团核准登记,不再核发《企业集团登记证》。对营业执照丢失或损坏申请补领的,不再登报声明作废,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公示“营业执照遗失作废声明”后,即可办理营业执照补领手续。
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推广企业集群注册模式,多个企业可以把商务秘书企业(即托管企业)住所(经营场所)作为自己的住所地址办理登记,托管企业提供低成本创业场所及商务秘书服务。在德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德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锦绣天府国际健康谷产业园区和德阳国际铁路物流港等重点产业园区试行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制,企业承诺申报登记地址属实以及相关信息真实可靠,即可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无需提交房产证明。
试点开展经营范围备案制。在德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德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锦绣天府国际健康谷产业园区和德阳国际铁路物流港等重点产业园区试行企业经营范围备案制,经营范围不再作为登记事项,不再记载于营业执照;企业经营范围由章程确定并载明,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因经营需要要求在营业执照中载明经营范围的,可以载明。
压缩开办时间推进市场准入便利化。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办理企业设立、变更(备案)、注销时间压缩在3个工作日内;在政务服务中心、“四大银行”等便民场所设置自助终端,企业可自助打印和领取营业执照。全力做好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的优化细化、推广使用工作,继续开展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行“口头申报”“就近通办”“名称转让”等工作举措。实行小额经营免予登记制度,在集贸市场或政府指定的区域内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自产手工产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如裁剪、缝纫、修理、编织、针织等,免予工商登记,无需办理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申请转型为企业的,减化对场地证明、人员身份证明的登记要求,可以保留原有字号、行业特点、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