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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版:西南各地
内容详情 2019年09月13日 返回该版首页

贵州省税务局出台五项制度 规范非税收入征管工作

贵州省税务局出台五项制度

规范非税收入征管工作

□本报记者 吴文俊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制定并发布了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办法及首批4个非税划转项目的征管规定共五项制度,为依法规范贵州省税务机关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提供了遵循。

五项制度分别是《贵州省税务局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贵州省税务局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管理暂行规定》《贵州省税务局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管理暂行规定》《贵州省税务局跨省际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收管理暂行规定》和《贵州省税务局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征收管理暂行规定》,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据悉,自2018年下半年税务机构合并以来,贵州省各级税务机关普遍新设立了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机构。新机构由于缺少工作规范,一段时期导致工作开展乏序,定位不够清晰,职责不够明确,任务不够具体,保障不够充分。

为尽快解除基层非税收入征管部门困惑,依法规范和推动非税收入征管工作,进一步推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贵州省税务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办公厅相关精神,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在充分征求省内有关部门、基层税务机关、纳税人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几易其稿,起草制定了前述五项制度。

《贵州省税务局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全文共七章六十条,内容涵盖非税收入主管税务机关的认定及职责、缴费对象的认定、征管工作及流程、缴费检查、会统核算、工作保障、法律责任。对征收主管机关认定、缴费对象认定、征管工作流程、缴费检查、会统核算、工作保障进行了规范。

《贵州省税务局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管理暂行规定》,全文共四章三十二条,内容涵盖基金主管税务机关的认定及职责、征管工作流程及具体内容、基金法定减免内容。

《贵州省税务局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管理暂行规定》,全文共四章三十二条,内容涵盖基金主管税务机关的认定及职责、征管工作流程及具体内容、基金法定减免内容。

《贵州省税务局跨省际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收管理暂行规定》,全文共四章二十七条,内容涵盖基金主管税务机关的认定及职责、征管工作流程及具体内容。

《贵州省税务局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征收管理暂行规定》,全文共四章二十三条,内容涵盖基金主管税务机关的认定及职责、征管工作流程及具体内容。同时与制度配套制定了相关征收管理操作规程。

这五项制度的集中出台,必将对贵州省税务机关非税收入征管工作依法规范运作起到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