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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合作经济
内容详情 2019年12月04日 返回该版首页

构建“双线运行”机制 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构建“双线运行”机制 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内蒙古自治区供销社着力打造新型社企关系见成效 

本报记者  冯丹

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是党中央对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供销社稳步推进“双线运行”体制机制改革,逐步厘清联合社与社有企业的职责,扎实开展联合社与社有企业双向服务,有力促进供销合作社系统运作效率提升,着力提高为农牧服务能力,全系统改革发展呈现出总体向好、结构趋优、活力增强的良好态势。

强化行业指导功能

联合社作为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是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的中枢,肩负着领导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重要职责,是供销合作社“双线运行”机制的重要一翼。内蒙古自治区供销社突出抓好深化联合社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党对供销合作事业的领导,紧紧围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建立健全“三会”制度,创新基层组织运行机制,强化联合社机关自身建设,初步形成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

主导抓好综合改革工作。内蒙古自治区供销社党组多次召开改革专题会议,专门研究基层社恢复建设、联合社治理、社有企业转型升级、项目清理建设等重点工作;聚焦体制机制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突出抓实5个试点盟市、22个试点旗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确定综合改革复制推广联系点;加大与盟市、旗县党政的沟通协调力度,全力推进中发〔2015〕11号和内党发〔2016〕6号文件精神落地见效。全区各级联合社扑下身子抓落实,把“规划图”变成“施工图”,把“时间表”变成“计程表”。

主导抓好“三会”制度建设。内蒙古自治区供销社着力推进盟市、旗县联合社恢复实行(社员)代表大会下的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完善理事会、监事会工作制度,强化监事会监督职能。突出抓好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关键是各级组织、编制等部门明确并落实理事会、监事会组织机构和领导职数。

主导抓好基层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供销社系统以密切与农牧民利益联结为核心,组织实施全区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改造提升工程。一是加快推进新型基层社建设。着力推进基层社改造提升,努力建设成为产权清晰、功能健全、运作规范、为农牧服务成效显著的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和经济实力强、服务能力强的基层社标杆社。二是持续提升农牧民专业合作带动能力。按照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引导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与小农牧户建立契约型、股权型利益联结机制。三是大力发展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开展“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活动,推进基层组织体系和经营服务体系向嘎查村级延伸。

主导抓好联合社机关自身建设。各级联合社机关以厘清行政管理、行业指导、经济发展三方面的职能边界为重点,以密切与农牧民利益联结、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实现社有企业转型升级、密切系统内外的联合合作、提升为农牧服务能力等为切入点,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更好地运用市场经济的手段推进工作,切实履行加强行业指导、落实为农牧服务职责、承担宏观调控的任务。

发挥经营服务作用

社有企业是供销合作社自身经济实力和为农牧服务能力的重要体现,也是“双线运行”机制的另外重要一翼。内蒙古自治区供销社以提升为农牧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增强发展活力和提高经济社会效益为中心,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坚持因企施策、坚持增强活力与强化监管相结合,运用全产业链思维加快组织创新、服务创新、产品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着力构建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在供销合作社服务西部乡村振兴中发挥重要作用。(下转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