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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期:合作经济
内容详情 2019年02月26日 返回该版首页

创新以购代捐模式 加快推进消费扶贫

创新以购代捐模式

加快推进消费扶贫

四川省供销社消费扶贫暨“以购代捐”平台建设工作协调会在蓉召开

□本报记者 胡斌 文/图

为创新贫困地区农产品流通模式,激发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破解贫困地区农产品在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痛点、难点和堵点,加快推进消费扶贫工作,2月22日,四川省供销社消费扶贫暨“以购代捐”平台建设工作协调会在成都召开。四川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省扶贫开发局、省网信办、省邮政管理局、省邮政公司等省级部门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四川省供销社党组成员、副主任杜春茂,二级巡视员李林出席会议。

会上,四川省农产品经营集团公司董事长、总裁杨灿明,省邮政公司商企营销中心总经理欧琼分别汇报了贫困地区农产品“以购代捐”平台项目的建设方案和“以购代捐”精准扶贫物流解决方案;省农产品经营集团副总裁、川供天下公司总经理吴永成现场演示推介了“以购代捐”平台;同时,四川省农产品经营集团公司与省邮政公司共同签署了“以购代捐”平台项目建设合作协议。

会上,杜春茂要求,四川省农产品经营集团公司要围绕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难题,搭建精准销售扶贫产品的“以购代捐”平台,创新“以购代捐”模式,推动消费扶贫工作,构建长期稳定的供销体系,助力脱贫奔康。通过搭建全省扶贫产品“以购代捐”平台,为全省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民营企业采购,干部职工、社会爱心人士购买贫困地区农产品提供供销信息和服务支撑,是推动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消费扶贫工作的有效途径。他强调,“以购代捐”平台不同于一般企业平台,要更加注重体现社会责任和公益性。供销社作为服务“三农”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助力精准脱贫的重要力量。积极搭建扶贫产品销售平台,通过精准销售扶贫产品,帮助贫困群众卖个好价钱,实现增收致富,既达到产业扶贫目的,又体现供销社的责任担当;要把“以购代捐”平台作为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的切入点来抓,而不仅仅是当成一个平台来看待,要以平台为抓手来开展农产品销售,同时要集思广益,积极拓展更多的销售渠道和方式。

杜春茂强调,四川省供销社要高度重视创新“以购代捐”模式,大力推进消费扶贫工作,省农产品经营集团要在省级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贫困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配合下,认真实施落实制定的“六个一”建设任务(一个贫困地区农产品运营企业、一个贫困地区农产品专业电商平台、一个贫困地区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一个贫困地区农产品供应链体系、一支贫困地区农产品信息采集队伍、一个贫困地区农产品质量溯源体系),抓好“以购代捐”工作落实落地,切实推进“以购代捐”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为助力打赢全省精准脱贫攻坚战,推进消费扶贫做出积极贡献。

参会代表充分肯定了“以购代捐”平台模式创新,并分别就如何搭建“以购代捐”平台纷纷献言建策。参会代表表示,要大力支持,同时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扛起责任担当,全力支持配合建好“以购代捐”平台,积极推动通过平台销售贫困地区农产品,引领全社会开展“以购代捐”消费扶贫工作。

四川省凉山州人民政府、州农工委有关领导,凉山州、阿坝州供销社负责人,越西县、金阳县、昭觉县、九寨沟县政府分管领导、供销社负责人和省供销社相关处室、省供销投资集团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